天津、山西、河北、内蒙古力促就业创业

    今年以来,天津、山西、河北、内蒙古等省市区相继出台政策措施,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。

    天津市: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,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;允许高校毕业生用家庭住所、租借房、临时商业用房办理营业执照,作为创业经营场所;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,较高可给予30万元。

    山西省: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,省级财政今年筹资1.83亿元购买68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,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;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,自工商登记之日2年内,可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和营业税省级留成100%、市县留成50%的财政补助政策。

    河北省: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给予税费减免,按吸纳人数每人减免税4000元,中小微企业每吸纳一个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新增就业补贴;对应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行专项就业促进计划,建立数据库,提供实名制、一对一的就业服务。

    内蒙古自治区:今年将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募5000名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,并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、交通补贴每人每年1200元,为每人办理社会保险;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万人创业行动,建立创业担保基金,每年扶持1万名大学生创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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