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拟推荐对象的公示

       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20〕27号)要求,现将教育部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。


       公示期为2020年4月24-26日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的,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电话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真实姓名。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

       联系电话:66096702


       邮箱:kjjl@moe.edu.cn


       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(南楼406),邮政编码:100816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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