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万-10万资助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,本科院校学生都可报名

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高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


教高司函〔2020〕4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部属各高等学校,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:


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,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,按照《高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》(教高函〔2019〕13号),深入推进高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(以下简称“国创计划”)工作,现启动2020年“国创计划”立项项目报送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
一、项目培育


各地各高校要遵循“兴趣驱动、自主实践、重在过程”原则,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,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大学生开展项目式学习、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。在校级和省级项目培育的基础上,推荐学生团队申报“国创计划”项目,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活动,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,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。


二、项目类型


“国创计划”实行项目制管理,分为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。


(一)创新训练项目: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

(二)创业训练项目: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,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、可行性研究、企业模拟运行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

(三)创业实践项目: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,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

三、项目报送


(一)报送方式


按照建立国家、地方、高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,由各省(区、市)教育厅(教委)统一报送本地的“国创计划”立项项目(含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)。各省(区、市)教育厅(教委)要根据有关高校的工作基础,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遴选不超过1/3的先进项目参加高级计划。


(二)报送材料


请各省(区、市)教育厅(教委)登录网络平台完成项目报送(网址:http://gjcxcy.bjtu.edu.cn/,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),提交2020年高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(见附件1)。


各省(区、市)教育厅(教委)填报完成后请正式行文报送我司,同时提交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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