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,北京市教委收紧留京政策,对外地生源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,要求“京外生源高职(专科)毕业生回生源省区就业”,以缓解就业压力。
今年,北京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22.9万人,比去年增加1万人。为此,市教委规定:培养方式为定向、委培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、委培协议就业;京外生源高职(专科)毕业生回生源省区就业;毕业离校时,培养单位报送就业方案为考研、考博(博士后)的毕业生,录取后提出不再攻读的,回生源省区就业;中途退学的研究生回生源省区就业;毕业后,京外生源毕业生拟考研、出国的,凭报到证将户口、档案关系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;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,要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,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,毕业离校时,未能获准出境的,学校将其户口、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。
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办理了《就业报到证》,如无特殊情况不予调整。有特殊情况的,由学校提出调整意见及申请,经市教委同意,为其办理调整手续。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之内办理,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。毕业离校时确实正在落实就业单位过程中的京外生源毕业生,可凭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,向学校提出申请,按照学校要求,暂缓办理户口、档案迁转手续。